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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就业补贴资金申领实现“只跑一次”

< 返回 信息来源:迁西发布 人社局 周宏波 发布日期:2021-05-27 浏览次数:5553

  今年以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足工作实际,紧盯“办事不出门、便民零距离”目标,通过网络通办、材料瘦身、服务提速等措施,全力推进就业补贴资金申领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已实现申领资金一次性办结率达70%以上,预计第三季度可达90%以上。


  个人申领“掌上办”。加快推进就业补贴资金应用系统升级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结果反馈”为一体的线上工作模式。通过主动推送、媒体宣传、经办服务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线上申领平台,推动其成为补贴政策申领主渠道。截止目前,企业或个人可使用手机或电脑,通过登录互联网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报系统,就可直接进行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保补贴、公益岗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9项业务。系统运行1个月以来,受理个人线上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笔,核定补贴资金1.35万元;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14名;审核56家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补贴20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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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业务“一窗办”。全面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要求,按照“一窗受理、即收即办”的理念,在县就业服务大厅、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立综合受理窗口,落实专窗专岗专人,整合工作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对不会操作线上操作的申请人,随时提供全流程的线下帮办服务,并且提倡电话申请、邮寄办理等人性化服务方式,更加有效的帮助办事群众办理申领资金业务;进一步强化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限,就业补贴资金申领业务基本实现了“简单事项当日办,一般事项三日办,复杂事项五日办”。同时,该局强化线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效的提高了业务能力,使前台经办服务得到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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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再瘦身”。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删繁就简,打通信息孤岛,凡是人社局内部能够通过信息共享、科室查询、业务协同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业务不再要求提供《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通知单、社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业务不再要求必须提供《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益性岗位援助协议(首次扫描入库后无需重复提供)、社保缴费通知单、社保缴费凭证等材料,解决了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报程序繁杂,证明手续多的问题。截止目前,申请材料从最多7项压缩到最多4项,减少了4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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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踪服务“贯全程”。加强就业补贴资金的后续跟踪管理与服务,定期比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办理营业执照情况,累计推送信息30余条,及时提示办理到期手续,防止出现违规领取资金行为;并根据社保缴费时限,指导各乡镇(街道)组织好参保缴费工作,防止他们错过缴费期。将申领就业补贴资金与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精准帮扶就业、创业贷款扶持等有机结合起来,当成一件事,及时将人员信息传递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失业人员每月开展一次跟踪调查,分类分级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创业开业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不少3次,主动向其介绍政策内容,指导其申请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