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11月2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厅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向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郝庆阁、姚会新、马永国、王洪桥和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1-10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县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任职的议案》(公告另发)。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冯磊同志任职的议案》《县监委关于提请审议梁瑞东同志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潘文礼等5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韩国如、赵福利同志免职的备案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孙淑娟等10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李志国同志免职的备案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任免名单另发),现场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