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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的通告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4 浏览次数:4575

  当前,我县解除区域封控管理,有序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里要特别感谢全体居民的积极配合和辛勤付出,大家的主动作为和积极参与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坚实基础。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基础上,阳性感染者的及早发现至关重要。为此,广大居民要进一步提高防护意识,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切实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家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十要十不要”有关规定。


  二、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请暂时不要来迁。所有来迁返迁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来返迁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落地”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在抵迁后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需间隔24小时)。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12日内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网约车),自觉保持社交距离。


  四、如出现咽痛、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要首先意识到自己是否有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倡导自有症状起的三天内积极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主动向工作单位、村(社区)报告;


  2.严格居家不外出,并提醒家人做好健康防护;


  3.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性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鼓励出现相关症状人员主动进行抗原自测,倡导有条件的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争取每天做一次核酸检测,每次核酸采样应间隔24小时。


  五、为鼓励居民积极防疫、主动作为,对自我检测发现的阳性人员,经县复检确认后,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居民认真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措施,以实际行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


十要十不要


  “十要”:出门要随身带口罩,科学戴口罩;社交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发热、咳嗽要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配合测体温;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提前报告社区和单位;接收快递包裹要用酒精等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加工进口冷链食品要佩戴一次性手套;就餐要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红白喜事要按防疫规定缓办简办;过节要讲文明、知规范,不串门、不聚会。


  “十不要”:未戴口罩不要进入室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不要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冷链食品;不要赴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探亲;居家隔离人员不要擅自离开隔离场所;不要组织或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发热、咳嗽患者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药店不要向未经实名登记人员出售退热、抗病毒药和抗菌素;放假期间学生未经批准不要返校;不要买卖或食用野生动物;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未向社区和单位报告不要进入社区及其它场所。


县防控办、各工作组和各乡镇街道联系电话


单  位

联系电话

单  位

联系电话

防  控  办

5688909

兴 城 镇

5611643

排查稳控组

5975181

新庄子镇

5796796

流调及区域协查组

5975193

新 集 镇

5988238

隔离观察组

5977163

尹 庄 乡

5989526

农村防控组

5975189

东莲花院镇

5982012

社区防控组

5975189

太平寨镇

5722122

疫情防控组

5975167

罗家屯镇

5732151

市场及重点场所

监管防控组

5975177

金厂峪镇

5944530

核酸检测组

5975150

上 营 镇

5945104

交通管控组

5975688

东荒峪镇

5766212

防疫专家组

5971600

旧 城 乡

5760358

应急保障组

5975688

渔户寨乡

5767207

宣传舆情组

5975165

三屯营镇

5844153

社会稳定组

5971601

白庙子镇

5833699

督导检查组

5975161

洒河桥镇

5866071



汉儿庄镇

5876612



滦 阳 镇

5886567



栗乡街道办

5617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