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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镇强化落实“河长制” 推动河道治理见成效

< 返回 信息来源:兴城镇 发布日期:2018-04-27 浏览次数: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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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书记贾京磊在还乡河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兴城镇进一步强化“河长”责任落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针对镇域河道突出问题,再次精准发力,采取镇村联动的工作模式,对辖区重点河道实施清障和绿化治理,坚持用“河长制”来推动“河常治”。


  一、落实责任。完善了《兴城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长效巡河制度,实行镇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3次的巡河检查。巡河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影像、问题处理、跟踪落实、办结销号。健全了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使全镇范围内河道治理和水环境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成为常态。


  二、广泛宣传。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利用微信短信平台、村内广播等方式,加大全镇河道管理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爱河护河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形成落实“河长制”工作与全域无垃圾创建有机结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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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全面监管。镇村两级河长对责任区河道开展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巡查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督促跟踪整改,切实将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每村设立1名巡河员,对辖区河道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劝导制止抛撒垃圾、偷排污水、侵占河道等行为,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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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成效明显。到目前,镇村河长巡河150余次,排查出各村、各河段的污水、树障、垃圾、周边养殖厂等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问题75个,并下发《河长制督办卡》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立清单台账,实施“问题归零”督导法,督导各村对责任区的问题进行持续深入的整改,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已完成整改80%,特别是还乡河治理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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