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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立足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09-05 浏览次数:5855

  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司法局立足本职,迅速理清思路,深化服务措施,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精准施策,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公证服务。一是推行限时办结公证制度。三千元以下小额继承和出生、委托、声明公证事项,实行1日办结制度;实行普通无难度公证事项3日内办结制度和复杂疑难公证事项10个工作日且全体公证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办结制度;实行手续不全征信系统手续后补办结制度。二是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和人像识别系统。对来公证处的人员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坚决杜绝假证、错证;对行动不便上门办理公证服务的人员使用人像识别系统。三是实行与多部门信息共享。杜绝基础信息反复填写的现象,利用民事证据的概然性,精简证明内容,让人员少跑路,网上信息多跑路。四是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弱势群体减免费用服务。对年老体弱的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病残人员实行预约服务。利用微信公众号了解公证办理流程,网上预约公证服务;对特殊群体如低保户、法律援助人员减免公证费用。五是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建立更加便捷的网上公证办理系统,实行有关事项网上咨询、网上解答、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关注民生,办好法律援助事业。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把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应准备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简化审批手续,实行申请审批一体化,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审批。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义务兵、烈属军属、持有城乡低保证明的人员直接给与援助,对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委托办理法律援助制度。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低保标准1.5倍调整为低收入标准。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审查、案件审批、案件指派、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质量评查、当事人回访、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将对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作为职业资格年度考核内容之一;遵循县协查、市普查、省抽查的原则,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卷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