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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公开征集方案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02 浏览次数:8010

  迁西县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境内现有景忠山、青山关、凤凰山、花乡果巷4个四A景区,五虎山、喜峰雄关大刀园、板栗馆3个三A景区,龙井关、五海庄园、滦水湾公园、湿地公园、长河公园、潘家口国家水利风景名胜区、最美森林民宿--归巢部落、网红打卡地--雨花谷等景区星罗棋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旅产业发展,提出建成“画境迁西、经济强县、乐享之城”的发展目标,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将文旅产业打造成多业融合、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为进一步宣传迁西文旅资源和品牌产品,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迁西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及形象标志(LOGO),展示迁西文旅新形象,提升迁西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迁西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迁西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及形象标识(Logo)。


  三、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设计以“迁西全域旅游”为主题,充分反映迁西县文化旅游特色,体现迁西县文化旅游核心内涵。


  2、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立足于迁西“青山、秀水、长城、栗香”四大文旅资源和“生态休闲、漫游露营、乡居度假、文化体验、运动康养、工业旅游”六大产品体系。


  3、宣传口号要求在符合迁西整体形象定位的前提下,准确精炼,字数不超过8字,朗朗上口,易读、易记、易推广,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


  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远;易识、易用、易推广,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作品要从文化背景、设计元素、色彩运用、Logo释义等方面入手,寻找最劲爆的新创意、最震憾的新思想、最神奇的新设计;构图和色彩要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图案结构要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和艺术表现力。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2021年3月3日至3月22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共20天。


  2、评审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共4天。


  3、公示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3月30日,共5天。


  4、颁奖时间:2021年4月(具体以通知为准)


  (二)参加方式


  1、征集活动素材了解,请关注 “迁西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qianxi.tangshan.gov.cn/,或微信关注迁西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wzqx_666)。


  2、参加作品提交征集活动邮箱:qxxwglzj@163.com 


  3、需要进一步沟通的相关事宜,可致电沟通咨询。未尽事宜将补充发布,请注意关注。


  联系人 :张  婷


  联系电话:0315-5614676      15931584460


  致电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三)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征集要求,征集阶段结束后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采取初选、评审、公示、公布的方式进行。


  1、初选


  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优中选优,评选出入围备选迁西县文化旅游宣传语及形象标识(Logo)各10个。


  2、评审


  组织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旅从业代表进行投票评审,评选出入选的迁西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1个及形象标识(Logo)3个。


  3、公示


  对最终录用及入围作品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获奖通知


  在最终结果公示后,由专门人员联系获奖人,获奖人请注意查收获奖通知,并根据提示的内容,配合活动主办方完成作品收集、相应版权协议签署、衍生产品设计及奖金奖品发放等工作。若获奖设计师无法联系或在限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做回应,则视为放弃奖项,由其他获奖者取代。


  5、公布


  公示后,在栗花节期间进行公布颁奖,无法现场领奖的获奖设计师,将由主办方安排奖金发放事宜。


  6、注意事项


  (1)因赛事中后期作品量较大,请参赛者合理安排参赛时间,及时交稿。


  (2)在活动征集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帮助可直接联系征集方。


  (3)如征集作品出现重复情况,以最先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是否属于重复作品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4)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参赛作者同意并遵守比赛相关规定,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产生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争议,活动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提供作品的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公示期内接受各界专家及大众审核,如遇纠纷,将撤销该作品获奖资质。公示期后,如无异议,则默认获奖资质,不接受任何举报及投诉行为。


  (四)奖项及奖金设置


  宣传口号:一经选用,奖金人民币5万元。


  形象标识(logo):一经选用,奖金人民币10万元。


  另设:纪念奖10名(宣传口号、形象标识各5名):奖金人民币2000/名。纪念奖如被主办方另行选用,宣传口号奖励人民币5万元,形象标识(logo)奖励人民币10万元。


  注:以上所有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五)投稿须知


  1、标志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


  2、标识设计图案及字体需用矢量文件设计。


  3、标识设计需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包括Logo效果图和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要求包括不少于300字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4、每个设计标识提供一个文件,包括一个JPG格式文件,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上传的标志文件的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每张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M。


  5、标识设计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否则作品无效。


  6、标识征集作品文件请以.RAR 压缩包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格式为:迁西县文化旅游标志征集参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7、作品知识产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对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


  (1)原创性声明


  参与征集者应拥有作品合法、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或因此引起的主办方法律纠纷,由参与征集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征集作品在参加本次活动之前参与过其他此类的,允许参与本次活动,但参与征集者应保证其依法享有其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参与征集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活动主办方无关。


  (2)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参与征集者享有征集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获奖作者在征集前及评审结束前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获奖作品的作者须与主办方签订版权移交协议,主办方在支付奖金后,获得对征集作品享有所有权、注册权、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逾期不同意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及奖励。


  (3)展示免责条款


  参与征集者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参赛主体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仅配合、协助创作者进行维权。


  (4)肖像使用


  征集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活动及活动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与征集者本人负责。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