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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乡镇临时救助资金审批权限提高到1500元

< 返回 信息来源:羿云姑 杜宇昕 发布日期:2020-05-11 浏览次数: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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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兜底脱贫防贫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临时救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救急救难的作用,县民政局决定从2020年5月1日起,提高乡镇审批临时救助资金的最高限额,即将原来的1000元以下临时救助资金由乡镇审批,调整为1500元以下临时救助资金的由乡镇审批,进一步扩大了乡镇在临时救助工作上的自主权。同时县民政局继续为每个乡镇下拨1万元的备用资金,用于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遭遇临时性、突发性灾祸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提供及时性救助,以解燃眉之急。备用金实行随用随补,将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节补充,保证急需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