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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提高老年人免费意外伤害保险提标

< 返回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12-21 浏览次数:5091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增强我县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2018年,县民政局联合中国人寿、中国人保迁西支公司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助老健康御险”统保工程,并投入112万元,将助老健康御险统保保费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保险金额也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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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老健康御险”统保工程从2017年开始实施,具体内容是政府统一出资为我县除离退休人员之外的所有60-80周岁老年人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全部由县财政支付,无需个人缴纳。


  保障责任及金额:除离退休人员外,所有60-80周岁的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游览公园、入公厕;日常生活中磕碰;在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均可按条款规定到相应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意外伤害死亡最高赔付金额为12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赔付6000元,疾病身故及身故原因有争议的保险金额每人给付200元。医疗费报销既包括门诊,也包括住院。(具体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该“意外伤害保险统保”业务由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承保,实行划片承保,其中人寿保险迁西支公司负责尹庄乡、白庙子乡、东莲花院乡、三屯营镇、新集镇、新庄子乡和兴城镇老年人的保险理赔服务;人保财产保险迁西支公司负责东荒峪镇、汉儿庄乡、栗乡街道、金厂峪镇、旧城乡、滦阳镇、罗家屯镇、洒河桥镇、上营乡、太平寨镇和渔户寨乡老年人的保险理赔服务。对于理赔疑难问题,也可咨询当地乡镇政府(栗乡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


  报案电话:人寿迁西支公司95519

  人保迁西支公司9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