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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12-03 浏览次数:6208

  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大于天”理念,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全县中小型超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规范食品安全经营行为。要求超市内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经营以及现场食品加工制售的经营户,必须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并悬挂在醒目位置;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的要实行分区管理,对重点食品进行重点提示,实行专区管理;从事散装食品经营的要使用散装食品统一标识签,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应”,配备防尘、防蝇设施,同时防止消费者直接触碰食品;从事现制现售的要公示食品原料来源、添加剂使用等内容,对经营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现场卫生条件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二是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超市开办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机构,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并作好培训学习记录,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账制度,培养员工养成索要相关购票凭证的良好习惯,严格落实“货票相符,无票退货”的要求,进货票据按月装订归档保存,着力解决索证索票管理中“漏”“缺”“乱”问题;加强超市卖场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查处超市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格落实超市监管要求,定期对超市卖场进行清理整顿,强化对超市卖场的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梳理、分析重点高危节点,排查安全隐患,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在超市内设置公示栏,公示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肉类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证明文件等。加大对中小型超市的食品快检频次,对季节性、高危品种蔬菜加大样品筛查力度。截至日前,对全县中小超市抽检1221个批次,并对检验出的8个批次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