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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次数: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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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党工委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适度倾斜,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度新发展党员中,妇女不低于30%,生产一线人员不低于80%,35岁以下和高中以上文化的要分别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的不低于40%,使党员结构逐步改善,分布更趋合理,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工作重点是:一是持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各党工委要进一步拓宽渠道,在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发现人才、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切实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在农村,要以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为重点,注重将有文化、有一技之长,并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先进分子发展成党员。三是认真做好街道社区发展党员工作。要拓宽视野,转变观念,把思想正派、表现突出、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的青年居民吸收到党内中来。四是规范做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把好纳新党员质量关。五是进一步做好机关和事业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要对各类人才加强教育引导,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


  《意见》强调,要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培优、农村党组织成员近亲属发展党员提前报批审查、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和考试、发展党员结构预审和问题联审、党委组织(委)员列席发展党员会议、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三公一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提醒预警机制、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单列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