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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

< 返回 信息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马鉴良 发布日期:2018-02-07 浏览次数:4843

  春节临近,迁西县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强化网格化监管。


  压实乡镇政府(街道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人”责任制,层层落实分包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的作用。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基层派出所、村(居)委会做好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对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重点管控措施,包片包村干部及村委会干部对本村所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排查登记,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舍,不漏重点人。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或生产原材料的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告。逐村、逐户签订“两不一检举”承诺书。


  深入排查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采取拉网式排查、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和房屋、出租房屋、禽畜饲养场、林场、果园及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打非”工作档案,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户和人员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落实责任,加强监控。村(居)委会至少每周排查一次。乡镇至少每半月排查一次。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追究。对于发生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一律依法依规对相关部门及乡镇、村(居)相关人员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