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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11 浏览次数:14271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当前,我省石家庄市、邢台市部分地区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随着2021年春节、寒假临近,人员流动增大,为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


  二、减少人员聚集。提倡文明节俭过节,尽量减少聚集、聚餐、聚会、串门、聚众打牌等活动。尽量减少去商场、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的频次。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庆典免办,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


  三、合理安排出行。倡导就地过节,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向所在村(居)、单位报备后,错峰出行、预约出行,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四、返迁人员及时报告。外地来迁返迁人员,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学生、务工人员、迁西亲友客商等,要主动向村(居)或单位报告情况,应居家医学观察的自觉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和健康量测工作。


  五、遵守发热就诊规定。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可疑症状,可拨打120,由医护人员送到迁西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或向所在社区或村卫生室报告,由社区或村及时规范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患者及陪护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就诊时要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


  六、落实奖惩机制。举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未自主上报的,查实后给以举报者1000元奖励。举报发热人员违规就医的、诊所(卫生室)等接收发热病人的,查实后予以适当奖励,举报电话:03155688909;对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故意瞒报,甚至干扰、阻挠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诊所(卫生室)等接收发热病人,引发疫情的,按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特此通告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