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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失信被执行人”审查纳入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范围的通知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10-29 浏览次数:13063

  近日,县委组织部向各乡镇党委、栗乡街道党工委,县直机关党工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公安局党委、县供销合作总社党委等党组织下发了《关于将“失信被执行人”审查纳入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范围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本次审查的对象为,2018年及以后全县党员发展对象;审查内容为,在原政治审查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审查纳入审查范围;审查方式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选择“失信被执行人”项目,填写相关查询信息,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处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在“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处输入查询对象身份证号码,“省份”处选择“全部”,输入验证码后进行查询。


  通知要求,各党工委要对所有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截图打印,由审查人签字,加盖党(工)委公章,装入个人政审材料备查。审查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当年不予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材料报县委组织部预审时,要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审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