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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聚英才、保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22 浏览次数:10046

  第一条 青年人才引进奖补政策。向全职引进的45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30万元购房补贴或18万元的生活补贴;全职引进的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10万元购房补贴或9万元入企生活补贴或5000元一次性补贴;全职引进的35岁以下“双一流”本科生发放3.6万元入企生活补贴或2000元一次性补贴。以上包含迁西籍返乡人才。


  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引进补贴政策。向全职引进到企业的普通高校本科生(含迁西籍),发放6000元租房补贴。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全职引进或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发放10万—50万元的奖励。全职引进或培养的人才入选全市“凤凰青年英才”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培养期内发放补贴,并可申请项目资助。


  第四条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企业参保技能人才取得高、中、初级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分别发放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通过“河北人社”APP申请审核后直接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


  第五条 栗乡英才服务政策。引进或培养的凤凰英才服务卡Ⅰ类、Ⅱ类持卡人,可直接申领栗乡英才服务卡,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户籍管理、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工商税务、金融服务、交通旅游、出入境停居留、法律援助、公共文化等12项服务事项。增设栗乡英才服务卡Ⅱ卡,侧重实绩、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并提供9项服务事项。


  第六条 高质量就业支持政策。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定向式、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的,按照每全职引进1名高级工以上应届毕业生补贴1万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培养补助。通过县内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第七条 创业帮扶政策。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且正常运营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企业、创业个人或团队可申请人均最高15万元、总额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入驻孵化基地的新创办企业给予房租、物业、水电补贴。


  第八条 企业引才引智奖补政策。年度内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向企业发放最高10万元奖补;年度内全职引进2名以上博士或5名以上硕士,向企业发放奖补5万元;年度内全职引进10名以上“双一流”本科生,向企业发放奖补3万元;企业柔性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开展项目合作的,向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50%的标准发放奖补,最高100万元。


  第九条 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第十条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按照人员留用率给予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的补贴,比例最高达到90%。


  第十一条 企业社保返降缓政策。对不同规模、性质的企业,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为基数,返还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费,最高达到90%。对参保企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对部分行业参保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予以免滞纳金缓缴。


  第十二条 平台创建补贴政策。企事业单位参加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平台建设项目,并被批准入选后,对平台建设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十二条政策措施落实条件、标准、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