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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03-14 浏览次数:19216

  近日,县卫计局为打击黑恶势力,助力实力迁西、秀美迁西、幸福迁西建设,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积极按照“更高质量更高效率落地落实”要求,深入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稳定和事业发展的保障性工作,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为活动又好又快开展奠定基础。


  狠抓重点、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上报以下线索: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系统内部职工。


  从细从实,全面覆盖。全面彻底排查和扫除系统内部以及影响系统正常运转和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黑恶势力。在线索排查中,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坚持“细、实”原则,力求覆盖每一个科室、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干部职工,同时广泛动员各界群众举报线索,确保打击范围全方位、无死角。


  严格报送,落实责任。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负总责,对于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如实填写《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排查登记表》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统计表》。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上报的《登记表》和《统计表》必须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同时,《登记表》要做到案件线索随发现、随报告,《统计表》要做到每周上报一次,特殊情况按要求每天上报。对应发现问题线索而没有发现的,或发现问题线索不处理不报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