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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主题系列活动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08-22 浏览次数:5414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高度关注着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的生活,精心组织开展了“关爱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主题系列活动,切实帮助特殊未成年人解决生活难题,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民政保障。


  加强日常监护,为留守儿童“送关爱”。一是联合县综治、法院、教育、公安等8个部门出台文件,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把全县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纳入关爱范围,初步建立了41名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库,并全部录入电子监管系统,实现留守儿童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二是落实临时监护责任。为每一位留守儿童委托了一名监护人,并签订了受委托监护人责任确认书,实现委托监护“全覆盖”、责任有人担;同时明确了留守儿童督导员,实施全程监督,保障留守儿童得到细心、周到、安全的监护照料。三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细化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监管监护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留守儿童联合监护保障机制。


  强化生活保障,为困境儿童“送温暖”。一是落实孤儿生活、教育保障。出台专项政策,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150元的标准,为全县84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61.71万元;对年满18周岁、仍在学校就读的11名孤儿,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一直救助到学业结束。二是将困境儿童中生活困难的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加强医疗保障,由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资助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已救助患重性精神病孤儿1人,发放救助金8321元;累计为160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困难残疾儿童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残疾儿童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现初步掌握有1168余人,并随时做好动态“增减”管理,确保救助全覆盖,不落一人。三是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春节期间,为散居的孤儿每人送去300元慰问金,为机构供养的孤儿统一购买米、面、油和一些本地特产等物资,让他们每逢佳节都能够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关注身心健康,为流浪儿童“送救助”。继续推进救助站建设,救助站今年年底将全面运行使用,可为流浪儿童提供更为专业的、安全的临时庇护场所。现已专门明确一名救助人员负责流浪儿童救助工作,要求主动巡查、优先救助,根据实际情况,为流浪儿童提供食宿安排、护送返乡等救助,帮助其回归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同时延伸服务内容,更加注重心理辅导、行为引导,通过诚心交谈、爱心关怀、细心照料“三心”救助,帮助其增强自信,让他们知道父母的担心和无私的爱,防止再度外出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