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导航 >民政

我县不断深化措施实施特困人员救助工程

< 返回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5074

  城乡特困人员是社会上需要社会特别关注的一类群体,为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县民政局立足“双创双服”活动,不断深化举措,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全年将投入千万元,让他们即使在孤独无依的时候仍能感受党和政府的无限关爱与照顾。上半年已累计投入近500万元。


  一是规范管理,加强照料保障。我县共有分散特困人员1257人,为加强照料服务,积极督导各乡镇对不愿入住中心养老院的分散人员签署了承诺书;对于半自理能力和没有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为每人确定了一名委托照料人,实现照料护理协议全覆盖,确保了特困人员真正有人照料、有人管。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却享受低保的人员进行逐一核查,已审批通过290人,落实应有的特困供养待遇。


640.webp (1).jpg


  二是全面提标,提高供养水平。将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6660元提高到6900元,分散供养人员由每人每年5484元提高到6036元,城市特困人员由每人每年9900元提高到10890元,上半年已落实生活费457.4万元。


  三是精准认定,分类落实政策。区分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半自理、自理三类情况开展自理能力认定评估。坚持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建立专门管理台账,保障落实护理补贴待遇。全县共有半自理能力的113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121人,已累计发放照料护理补贴28.72万元。其中半自理能力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年1980元,完全无自理能力的2976元。


  四是延伸服务,深化集中供养。改善特困供养机构环境,专门将特困供养机构设施完善、维修改造资金列入今年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和生活用品。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115项要求,联合消防大队对全县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用电线路、培训演练情况进行了统一检查,进一步深化养老行业安全管理。深化集中供养服务,将集中供养服务向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特困人员延伸,将20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纳入了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