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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12-10 浏览次数: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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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机制,我县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推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我县在实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60-80周岁老年人助老健康御险统一保险之后的又一项惠老福利制度。服务补贴范围为,具有本县户籍,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年人和60周岁(含)以上经第三方单位评估认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服务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经第三方迁西县中医院全面调查评估,目前,全县初步确定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共有445人,60周岁以上(含)失能半失能老人872人。


  县民政局提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补贴申请,提交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河北省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服务补贴申请表》和《河北省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服务补贴资格认证表》。村(居)委会在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对于新申请的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前联系县民政局,配合第三方机构进行能力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服务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