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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行政审批法庭”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瘦身”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8-08-24 浏览次数: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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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的“四最”唐山品牌工作不断深入,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理而不清、法理不足”等现象愈发明显,成为“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的“中梗阻”。对此,县行政审批局紧扣重点环节问题,针对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前置条件过多、随意设置等情况,探索建立审批裁决工作机制,在全省创立首家“行政审批法庭”,对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瘦身”。


  “行政审批法庭”自6月1日成立以来,仅用2个月的时间,就完成清理审批前置条件55项、“奇葩”证明30个,得到了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的高度认可,受到各大新闻媒体的普遍关注,《河北日报》《唐山劳动日报》分别在头版进行刊发,长城网和省、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多家权威线上媒体平台进行了转载。


  一是部门清理变“法庭”裁决。之前,行政权力事项前置条件清理由职能部门各自负责,成效有限。为有效清理无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该县以“法治思维+顶层设计”为理念,从全县相关职能部门、“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中选聘精通法律法规和审批流程的精干力量,组成“行政审批法庭”,借鉴司法庭审“面对面”找依据充分辩论的模式,围绕督促检查行政审批部门涉及的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清理规范,对行政审批部门上报的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受理、审查、调解、裁决行政审批部门前置条件和材料方面的相关投诉“案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工作,对政府部门权力进行“瘦身”。


  二是前置“任性”变一律取消。该县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批组织全县13个承担行政审批事项部门,对全部要素进行分析汇总,对前置条件、证明材料进行自我审查,对设置依据进行全面梳理,上报“行政审批法庭”,按照“五个一律”逐项逐条接受法律法规审查“瘦身”。即: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或设定以外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以外的其他材料,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以外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以外的,一律取消;凡未经“行政审批法庭”裁决通过的,一律不得实施。目前,已公布完成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和证明事项清理结果。


  三是权力“减法”变服务“加法”。建立“行政审批法庭”的目的就是为了便企利民,撬动政府各部门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深层次变革,除了倒逼部门简政放权。截至目前,“行政审批法庭”已完成2个批次、7个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的“面对面”裁决,诸如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销售价格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一批循环前置条件得到了清理;单身证明、无房证明、少数民族证明等一批可直接在系统进行查询或反复提供的“奇葩”类证明被彻底取消。


  下一步,县“行政审批法庭”工作将向改革的“深水区”推进,对有法律法规依据,在首个环节已提供,后续环节仍重复提交的前置条件进一步清理,并逐步对审核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行政审批事项,还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其他权力事项,以及涉及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对应取消事项、可合并事项等进一步梳理,做到应取消的要件和环节全部废止,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