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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选矿企业发展的通知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7901

  近日,为推动选矿企业向“布局合理、手续齐全、规模适度、安全规范、绿色生态”目标发展,县委办、县政府办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选矿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具备整改资格、有意愿参与整改的选矿企业,要依法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县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企业选址,对不符合选址条件的,给予一次性重新选址机会。要严格按照证照标准、规模标准、环保标准、安全标准对选矿企业进行整改,对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严格禁止生产;鼓励、引导选矿企业整合重组、做大做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要制定采矿现场、选矿现场等方面的环保整改标准,限定整改时间,督导企业按标准推进整改;县应急管理局要制定采矿现场、选矿现场、尾矿库的安全生产标准,限定整改时间,督促企业按标准推进整改。要加强尾矿利用与管理,推广采用尾矿充填采空区和尾矿干排方式,支持选矿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验收组,按整改时限进行现场验收。


  《通知》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履职尽责,全面搞好服务,支持企业发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与整改的选矿企业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要加强整改后续监管,对整改达标并通过验收的选矿企业,要不断完善视频监控、联合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安全、有序、绿色生产。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打击非法生产行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促进矿业秩序安全稳定。县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形成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选矿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