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迁西公民文明公约》的通知
近日,县文明办向各乡镇党委,栗乡街道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各人民团体下发了《关于印发<迁西公民文明公约>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广泛宣传,认真学习,积极践行。
通知指出,为在全县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规范公民文明行为,弘扬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深化文明县城创建,县文明办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迁西公民文明公约》。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认真学习,积极践行《迁西公民文明公约》,努力把迁西建成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家园。
迁西公民文明公约
爱党爱国,爱我迁西;
明理守法,重学修德;
敬业创新,志愿奉献;
见义勇为,扶危济困;
友善包容,助人为乐;
勤俭感恩,孝老爱亲;
履行义务,诚实守信;
维护秩序,礼貌待人;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热心公益,倡树新风;
文明上网,出行礼让;
家园共建,善举共襄。